他像个救世主一样经过我身边,拯救了即将死亡的我,顺便从医生那里知道了我的病情,我们的革命友谊就此开始。
外公外婆很喜欢沈安之,艾东甚至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整天叫嚣着以后要成为安之哥一样的人。
“艾叶,你又走神了啊!”沈安之的手在我眼前晃了几下。
我晃过神,冲他笑笑:“又让你看了一场好戏,怎样,有没有考虑让百分之二的股份给我?那样我就是公司最大的股东了,CEO这个头衔我可是觊觎好久了。”
“你整天就惦记我那点股份,告诉你,没门。”沈安之帮我拎起包,“走吧,秘书说有人送了一张喜帖给你。”
我歪头看他,这个男人除了长得帅和有钱之外,还是个相当绅士的人。这些年来,我们是伙伴、是朋友、是亲人,却唯独与爱情无关。
他不是没有问过我,我们两人长得都算是不错的,怎么就老擦不起火花呢?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他,我的心里住了一个人,长达十三年之久。
冷子沫。
他在海外,还没归期。
回到公司,红色的喜帖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照片上是一张熟悉的笑脸。莫蓓蓓依偎在一个男人身边,两个人互相对视,满满深情。
沈安之把喜帖拿在手里,端详了下照片里的人,再看看我,摇头叹气:“艾叶,你这同学长得比你好看啊!人家一看就是满满的女人味,而你……”
我挑眉:“我怎么了?”
“你?你呀,就是一荷尔蒙失调的人妖,男人味十足。”说完他往后退了两步,躲开了我扔出的文件夹,“每次都扔文件夹,就不能有点新意?”
“呵,下次我一定扔你桌上的那个白玉镇纸,保证让你死在我前面。”我恨恨地咬牙,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抢过他手中的喜帖。
这些年我和莫蓓蓓偶尔还会见一次,能说的话却很少。以前我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现在更是在各自的世界里越走越远,唯一拉扯着彼此的只有记忆里那些不敢提及的过往。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曾对我说过,她说:“叶子,我累了,我想要找一个男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十三,在基督教里是一个带着诅咒的数字,很多电梯里都没有这个楼层的按钮,可对于莫蓓蓓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看着照片里笑靥如花的漂亮女人,我的眼前迷蒙了一层雾气。
“你什么时候才能嫁出去,让我为你哭一次?我又想起了刚才那个可怜的海归了怎么办?都四十岁了还要面临破产,想要抓住一个能拯救自己的白富美,结果自己又耐性不好。”沈安之塞一张纸巾到我的手心,“艾叶,为什么你哭的时候也这么的……女汉子呢?”
我:“沈安之!你找死!”
他躲开我的攻击:“我要是死了,你身边可是连一个雄性都没有了,到时候你的荷尔蒙会更加失调的,为了你,我不能死。”
我刚想再踹他两脚,电话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
接听,那头传来熟悉的带着落寞的声音,他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自己是十九岁,这是我们刚分手的那个夏天,他还是那个长得好看,执拗地爱着我的少年。
他说:“艾叶,莫蓓蓓要结婚了。”
03
听到林枫声音的那一刻,我似乎已经预见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以前曾经听谁说过,人在二十一天就能形成一个习惯,而且不容易改变。那十三年是否会让这个习惯在人的心里生根发芽,甚至已经长成参天大树。
林枫说了很多很多,从久远的高中时代说到现在又说回去,直到我的手机没电关机,他还在碎碎说着。
莫蓓蓓的婚礼就在半个月后,本市最大的五星酒店,摆了六十桌。
因为公司的事儿,我到的时候新人已经站在舞台中央读宣誓词了,好不容易找到位置坐下,却发现她只请了我一个同学。
“莫蓓蓓小姐,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你都将永远爱他,天长地久。”
操着标准京片子的白人神父读出结婚誓词时,我差点笑出声。
“我……”
“你不能同意!”
“林枫?”我望向门口的方向有些吃惊,眼前的林枫无法和记忆里的样子重叠,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笔直地一步步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让在场的人倒吸一口凉气。
他说:“莫蓓蓓,你不能嫁给这个人,我不同意。我们纠缠了这么多年,失去了那么多,你怎么可以,怎么忍心抛下我嫁人?”
真狗血!我冷笑。
林枫走到舞台上,站在莫蓓蓓和新郎身边,他没有看新郎,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钻戒单膝跪在了莫蓓蓓面前。
全场一片嘈杂,闻声赶来的保安愣愣地站在一边不知该如何是好。
“莫蓓蓓,对不起,我一直以为我忘不了过去,我一直以为我永远都不会爱上你,我也一直以为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直到听到你要结婚的消息时,我才发现我错了,莫蓓蓓,我爱你,真的爱你。”
透过话筒能听到莫蓓蓓啜泣的声音。
“蓓蓓……”新郎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嘴唇动了动,却没听到又说了什么。
“莫蓓蓓,我爱你啊!”林枫又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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