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
洪烨在路上策马奔腾。
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也在树梢和马路裂缝中冒出了一点点绿,看样子也不会让恶土上的人们等太久——春天可以说是恶土上的人们最为期待的季节,同时也是一整年中过的最舒坦的季节,一切的一切都散发出了一股浓浓的生机勃勃。
途中,洪烨遭遇了一群恶土盗匪在冲开年的“业绩”,这次他们选中的“客户”是一伙带着一群马匹的商人。
洪烨原本是不打算多管闲事的,结果他多看了一眼,却看到了一个熟人,他只用眨了两下眼睛的时间想了想,便改变了心意——这个闲事得管!
于是,他就翻身下马,将“狗蛋”拴在一棵树上,然后手持毛瑟手枪冲了过去。
原本他是不准备打架的,而且还是去“科学院”总部,所以就没有骑“虎蛋”这匹战马,却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有些架还是要打一打的。
以洪烨现在的等级和本事,对付普通的恶土盗匪自然不需要小心翼翼了,他直接靠近过去,双枪连开,子弹就好像长了眼睛一样往敌人的脑袋上钻,只射了一轮,那伙恶土强盗就恨恨的狼狈逃窜。
洪烨和商人的护卫也没功夫去追。
商队的头领走到洪烨面前,忙不迭的感谢,“谢谢,实在是太感谢你了朋友……咦,你是?”
洪烨笑道:“蔡老板,贵人忘事了吧?我啊!去年我在‘甜水镇’还向你买了一匹马呢。记起来了没有?”
没错,这位带着一群马的商队头领正是将“狗蛋”卖给了洪烨的蔡老板!当时为了买“狗蛋”,洪烨可是掏空了自己的家底,还用了一瓶自己用不上的基因优化药剂。
蔡老板先是一喜,然后心头就是一颤,脸上却笑容灿烂的和洪烨说气话来,三句话里有两句都离不开“谢”字,感恩之情溢于言表——可他为什么颤呢?因为他可想起来了,当初自己可是出卖过洪烨的……
两人说了会儿叙旧寒暄的话,洪烨就指着他带来的一群高头骏马,至少得有六七十匹,“蔡老板,你这些马,都是卖给‘虎王爷’的?”
蔡老板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道:“对,对!‘虎王爷’豪气,一次就要了八十匹。这些都是刚刚出栏的好马。洪兄弟你看看,看中那匹直接说,我送给你!”
“真的?那我可不跟蔡老板你客气。”
他扫了一眼,一眼就相中了一匹又高又壮的骏马,肌肉结实,通体漆黑发亮,竟然没有一丝的杂毛,鬃毛和马尾都梳的非常飘柔。
蔡老板舌根发苦,因为洪烨看向的那匹马可是他精心挑选然后饲养的,取名“黑玫瑰”,特地用来当作送给“虎王爷”的礼物,洪烨要真把那匹马要走了,他会心疼死的。
洪烨却是收回了目光,笑了笑,道:“不用了。当初从你这儿买的‘狗蛋’我还在骑着呢。骑了这么久,都骑出感情来了。我这人念旧,哈哈!蔡老板,要不然咱们来谈一笔买卖,如何?”
洪烨的话让蔡老板心里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道:“什么买卖?”
洪烨道:“是这样的。我呢,搞了小小的公司,做点小买卖。这心里就琢磨着,想搞一个马队。可要搞马队,没有马可不行。正瞅着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蔡老板你。哈哈,这可真是瞌睡了送来枕头。也说明咱们俩有缘分。这都能遇上,不是缘分是什么?蔡老板你要是有不好卖的马,不如卖给我得了,我也不要太多,六七十匹就可以了。价钱都好商量。不过要是可以,还请蔡老板给个优惠价,哈哈!”
蔡老板眼睛闪亮,当即答应下来。他正愁多出来的马匹没处卖呢。洪烨既然想买,他没有理由不卖。
洪烨就找蔡老板借来了纸笔,刷刷刷写下了一封信,交给蔡老板,让他转交给吴雏燕。
信中的内容,是让吴雏燕和蔡老板洽谈购买马匹的事宜。并让她在“会员大会”上提出,在“明珠城”外面选择一个地方作为“同乡会”的据点,让大家探讨探讨——毕竟,在“明珠城”里组建骑队实在是太招摇了,就怕招来“明珠城”统治阶层的反感。
这一段小插曲之后,洪烨就告别了蔡老板,继续往东边而去。
下午三点多,洪烨按照身份卡上的指使,来到了一座废弃小镇,在小镇的广场上停了下来。
一家三口欢迎了洪烨,用他们手里的霰弹枪、冲锋枪,还有十字弩,年老的那个白人老伙计还说“如果一分钟内你不从我的眼前消失我用你的尸体来种蘑菇(ps:看过汉尼拔的应该懂这句话的意思)”。然后当洪烨亮出了他的身份卡片,那老家伙就骂了句“法克”,然后就踹了让他儿子一脚,让他“赶紧干活”。
不一会儿,空旷的地面突然打开一个大洞,一架小型的白色飞鸟战机从大洞下升了起来,上面印了“科学院”独有的标志。
洪烨的“狗蛋”被留了下来,他给了那老家伙大约三千瓶钱,丢下一句“别让我的小宝贝饿着,不让我就让你这辈子也吃不了东西。”就登上了那老家伙儿子驾驶的飞鸟战机,直飞位于外海的基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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