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法律的漏洞
犹太人遵守规则,他们不会触犯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例,但是他们在长期同法律打交道的过程中,已习惯于在法律规定之外的地方想办法,并且总结出来,只要认真研究法律,努力寻找,就一定能够找出法律的漏洞。
犹太人之所以仔细研究法律,来源于《圣经》中的一个传说:
有一个叫雅各的犹太青年,曾去东方打工,依附于舅舅的门下,并娶了两个表妹为妻。
后来,在神的允诺下,雅各带着自己的妻子返回迦南。在归途中的一个夜里,有一个人要和他摔跤,雅各答应了,两个人一直斗到黎明,雅各逐渐占了优势。
那人见赢不了雅各,便拧了一下他的大腿窝,不料,雅各的大腿当时就扭了。
“天快亮了,我得走了。”那人说道。
“你不祝福我,我不会让你走。”雅各坚决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那人问雅各。
雅各便把名字告诉了那个人。
那人说:“你的名字要叫以色列,而不应该再叫雅各,因为你与神角力都得胜了。”
万能的上帝在同人摔跤时,却使用不规范的小动作,这对于老是责备犹太人不守约的上帝来说,显然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故而他羞于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雅各。
也许,古代犹太人摔跤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摸对方的大腿窝,那么上帝岂不是钻规则的漏洞吗?而作为上帝的子民——犹太人来说,为什么偏偏记下一个上帝钻漏洞的典故呢?大概就是出于将“钻漏洞”这种非法的违法之举或者合法的违法之举故意神圣化的需要吧?对于把研究法律看做祖传手艺或人生义务的犹太人来说,无论哪一种法律都存在着漏洞,而且有很多条例漏洞比法院的大门还大。只要手段干净,方法得当,尽可以自由进出。特别对于那些由歧视、迫害或对犹太人不友好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要对它加以藐视。不过从犹太人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名正言顺地钻法律的漏洞。在不知不觉中进行,既不会于心不安,也不会引人注目,何乐而不为呢?
“二战”期间,波兰已被德国法西斯占领,边上的小国立陶宛危在旦夕。于是立陶宛的犹太人纷纷逃离,经日本迁往他国。
一天,日本政府机关的函电审查官前往日本犹太人委员会调查一个犹太拉比卡利什发往立陶宛的一个函电的内容。电文上写着:“六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祈祷。”委员会主席阿南也不知道这个电文是什么意思,只好解释说:“这是犹太社会的一个宗教问题。”审查官听后觉得很有道理,也没有多加阻拦,让他把电报发了出去。
后来,阿南终于找到了那位拉比,向他询问“六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祈祷”的意思。拉比沉默了好久后才说:“这是一句有名的塔木德格言,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六个人可以用一份证件上路。”阿南这才恍然大悟。卡利什拉比从欧洲来到日本,他非常关心立陶宛的犹太同胞。他知道,日本的边境上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签证的。于是,他就建议立陶宛的同胞,六个本来不属于一家的人可以作为一个家庭申请签证,以便使更多的犹太人尽快离开那里。
日本人对《塔木德》并不十分了解,就连犹太人委员会的主席阿南也弄不懂拉比的电文。所以,当一个又一个犹太人的“六口之家”通过各种途径踏上日本列岛时,日本人只会惊叹犹太人家庭的高度同一性,根本想不到犹太人的家庭人数竟是由日本的入境管理条例所决定的。这里,犹太人找出了日本法律的漏洞,钻了一个大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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